品严(品质游严选)
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4006886279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纳贤路800号1幢B座二层B222室
旅游旅行中的常见问题
预订取消
在未签订旅游合同前取消预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国内旅游签订旅游合同后,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出境旅游签订旅游合同后,在出发前30日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退团问题
国内旅游
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出境旅游
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关于旅游保险
旅游保险有两类:旅行社责任险 和 个人旅游意外险。
旅行社责任险是对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对于游客,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责任险”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对游客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责任险”的受益人是旅行社。这意味着意外发生后,旅行社是不包揽一切的,它只承担自己的责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险由游客自行负责,旅行社只提供道义上的协助。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我们强烈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旅游意外险种。
网站上部分产品赠送个人旅游意外险,在产品介绍页面上“服务标准”中可以查询到该产品是否赠送个人旅游意外险。如您愿自行挑选并另行购买其它险种,可向客服专员咨询。